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农招【2025】3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省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澧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澧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澧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高效节水灌************街道),二片区(涔南镇、甘溪滩镇、火连坡镇、码头铺镇、梦溪镇)。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后续服务(包括项目设计评审,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技术交底及项目新增、变更设计等),项目负责人需参与施工的后期服务,施工过程中要有常驻人员,从投标准备开始至项目结束,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
2.5 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评审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和施工图纸)。
2.6 质量要求:须经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街道片区;
第二标段:涔南镇、甘溪滩镇、火连坡镇、码头铺镇、梦溪镇片区;
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针对本项目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对本项目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其投标文件应按所投标段单独编制,最终设计费用以财政评审的金额为准)
2.8 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勘察设计要求,自行踏勘现场,因设计人疏忽、不认真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2.9 招标编号:HNPL2025-GC-0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银行在开标时间前最近 3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公司财务制度);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参加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hixing/、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结果),无行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结果);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农业或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
(4)、本项目不得挂靠投标,不得转分包;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被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对象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等机构查实在获取本项目中标资格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农村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
10. 联系方式
******农村局
地 ******街道永兴寺路 28 号
联系人:蔡尧平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居委会艳电路 1 号
项目负责人:文林兴
项目组其他成员:邹艳、刘伟
电 话: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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