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
品目 | 其他租赁服务 |
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 14点19分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
中标日期 | |
******委员会成员名单 | 陈少明(组长)、李振楠、甘秀娟、汤娟、刘宁川(采购人评委) |
总中标金额 | ¥147.3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蒙知雁、孙良俊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南街31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 ZCJY******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0064
二、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1352号(自主申报)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
******有限公司 |
68.8 |
|
******有限责任公司 |
42.97 |
|
******有限公司 |
86.52 |
|
六、评审专家名单: 陈少明(组长)、李振楠、甘秀娟、汤娟、刘宁川(采购人评委)
采购人代表: 马泽阳(资格审查人员)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5027.00元。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下浮20%,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4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南街318号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泽阳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蒙知雁、孙良俊
电话: ******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4-03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