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桥亭子水库等11座水库特许经营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荣昌区桥亭子水库等11座水库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请问XXX有限公司,法人XXX。做工程担保保函业务……
回复:以上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问题二:重庆XXX有限公司,法人XXX。在渝从事保函业务仅四年……
回复:以上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问题三:招标文件P18页11. 安全生产费中《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 2.5%,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而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里面描述为其中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标准计算出金额,请问一下,到底是以2.5%还是2%为准。
回复: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安全生产费是按2.5%标准计算。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投标函》格式中安全生产费费率2%为固定模版不能修改,故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文件给出的金额填报即可。
问题四:请问“废水处理工程”是否属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水质提升工程”?
回复:“废水处理工程”不属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水质提升工程”。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安全生产费是按2.5%标准计算。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投标函》格式中安全生产费费率2%为固定模版不能修改,故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文件给出的金额填报即可。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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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桥亭子水库等11座水库特许经营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