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项目-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配套设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G2025-FW7404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配套设施地块总用地面积约76.6万㎡(合1149亩),包含海关监管区、保税仓库、集装箱箱管中心、粮食中转(冷链)基地等。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1亿元,包括建******设计院为准,项目最终以华东国际联运新城开发指挥部评审后的方案为准)。
2.工程建设地点:杨梅塘站南侧,金华南站东侧,港务核心区中心。
3.招标范围:标段一保税仓库(预算107.58万元):建安投资约3.5亿,用地面积约12.39万㎡(186亩),总建筑面积约25万㎡,包括查验仓库、分拨与流通加工中心保税物流仓库等。标段二粮食中转(冷链)基地(预算118.038万元):建安投资约3.88亿,用地面积约21万㎡(314亩),建筑面积20.9万㎡,主要功能为冷链冷库及仓储区。
注: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投标人可参加以上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根据开标及评标顺序(1.标段一、2.标段二),前一标段中已获得经评审小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参与后续标段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及有效投标人,故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如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该标段按废标处理。
4.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其他专业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主体工程的清单转固审核及其他专业工程、附属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合同价款咨询、预付款和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询价、提供核价建议、造价风险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协助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等内容),具体项目范围以委托方委托的业务为准。
5.服务期限: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成止。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以及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服务团队:
本项目组成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土建、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各1名。常驻人员不少于2人,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师1人、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1人(安装专业按施工进展情况配备)。
注:1)要求的人员为最基本的人员配置要求,如中标后,人员配备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人员进场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到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参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招标代理业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本次采购活动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4:30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3开标
七、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14:3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3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各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交付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账户汇出)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有限公司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成交(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成交)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1188号金磐数字经济园B座101-106号(临时办公点)
项目咨询联系人:朱女士 谢先生 联系方式:0579-******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