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三期和(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改革局以《关于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4)29******农村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三期和(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地点:绥滨县。
2.4服务周期: 计划工期 1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8 月 25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 12 月 31 日(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三期工程治理侵蚀沟173条总长71.121km。其中规划石笼护砌侵蚀沟99条,长度为52.940km。浆砌石护砌侵蚀沟3条长1.014km,新建沟头89座,新建谷坊120座。(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末级固定路 1 条,总长 0.486km,田间末级固定渠道衬砌 96 条,总长度 31.712km 。治理田内侵蚀沟 4 条, 总长 8.111km ,重点对其危险坡面段进行防治,治理长度 2.486km。综合治理技术整治障 碍土层地块 12994.45 亩。
招标控制价:******.80元人民币。
2.6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第1标段。
监理: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三期和(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第二标段,负责本次施工招标第十五至十七标段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人员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其(近3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项目班子成员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名共计5人团队;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承诺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监理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 信誉要求
(1)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报告生成日期 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 ”网站顶部“信用信息 ”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 ”。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 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 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 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6日0时至2025年08月02日0******银行,否则无法交保证金。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9 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电话:******
******农村局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