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5年07月14日 发布了2025-JL02-W1079十二导联心电图机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文件中商务要求部分进行修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28,更正为:2025-08-03。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8-11 10:00:00,更正为:2025-08-18 10: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1 11:00:00,更正为:2025-08-18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11 11:00:00,更正为:2025-08-18 11:00:00。
商务要求中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1.商务要求中交货方式变更为“物流运输免费送货上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商务要求中验收说明变更为“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调试、安装后,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符合规定的性能,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供货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设备到货安装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现场基础原理介绍并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及原理、硬件的日常维护等。
解释说明:
(1)对商务要求“验收说明”部分加以解释“中标供应商可自费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到货检验,或经使用单位同意远程视频等方式参与到货检验”。
(2)对招标文件中“出厂验收”加以解释“使用单位根据需要可自费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出厂检验,由牵头单位通知明确”。
(3)培训形式可采用签订合同时现场统一组织,未到场的使用单位可线上参加。
(解释说明内容为文件的补充说明,供应商无需对解释说明内容进行响应。)”
3.商务验收中其他变更为“该项目采取统招分签的形式,一体化快速检验箱组(基础款)与98个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合同,付款、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均由使用单位收付;一体化快速检验箱组(升级款):与75个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合同,付款、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均由使用单位收付。
解释说明:牵头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在乌鲁木齐与中标供应商统一签订合同(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签订的,经使用单位书面复函同意,可采取邮寄的方式签订)
(解释说明内容为文件的补充说明,供应商无需对解释说明内容进行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通用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 20.到现场开标的项目”要求。
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为重点采购项目,将全面接受审计、纪检部门复盘调查。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严格依法竞争,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高价垄断、履约失范等情形的,军队相关单位和部门将依法在全军范围内对其做出处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4.招标文件中“十二导联”和“十二导连”均有出现,均为同一意思表示,供应商上述任意表述均为有效。
5.在评审过程中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
6.请供应商务必重新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务必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投标文件,感谢配合。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