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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第二建筑公司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 施工总承包项目土方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安徽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安徽
源发布时间:2025-07-25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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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施工总承包土方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施工总承包土方分包

2、项目编号ACEG-******00001

3、项目地点:******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施工总承包位于合肥市肥西县紫云湖西侧,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6.7万平方米。包含以下业态

组团一:学生宿舍、单身教师宿舍,建筑面积约111365平方米;

组团三:公共教学楼,建筑面积约 55618 平方米。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文件

2、资质证书要求:  /                

3、其它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必须单独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废标处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转包或再分包。乙方无条件服从并完成甲方总工期及分层节点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完成招标人指定的施工计划。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59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份(不退);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附件一)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项目负责人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0000 元;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3、返还时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一个月内,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10、其他要求:1、该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每天挖土量不得少于3000m3,并保证每天不少于30辆车。车辆连续3天少于约定数量,视为投标单位违约,投标单位自行退场且自愿接受招标单位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2、投标单位充分了解各地块现场及周边实际情况,考虑一切不利因素,并配合项目部与外部单位完成土方图纸地貌、原始标高交接工作。

3、若因投标单位不能完成建设单位要求,造成项目受到建设单位处罚和造成公司形象受损将由投标单位负责,所有措施费用投标单位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后期不予调整。

4、投标单位不能满足现场进度、安全文明、道路保洁等超过3次,项目有权重新招标,同时将投标单位上报至公司列入黑名单,土方挖运及回填的渣土车冲洗,环保麻袋,路线上洒水车冲洗等相关环保费用已包含在在综合单价中,后期不得另外索要。

5、工程量计算规则:本项目所有挖土方量总量(83579.32m3)包干,一次性包死,合同量不增不减。甲方使用机械台班按实际使用工程量结算(机械台班仅在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场内挖运土方项规定的以外的工作时计取)。投标单位依据现场勘察报告标高、施工图基础垫层下口标高以及结合基坑支护图纸不同区域剖面、地下室等施工图纸自行测算。垫层(筏板、排水沟、独立基础、基础梁、桩基四周、电梯井、集水井、承台等所有部位图示垫层)底标高以上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均包含在总量包干内。回填土工程量按沉降后标高,沉降时间为3月,对沉降后标高无法满足设计标高的,投标单位需无条件多次回填,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方回填工作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增加费用;

6、 根据公司文件要求,中标人以不低于含税合同额的15%进行抵房,非结算价,后期若结算价达不到合同金额,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7、投标单位需无条件满足招标单位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如不满足,按照每天5000元/台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

8、招标单位提供开设一处道口、冲洗平台设备及冲洗车辆设备,每次外运、回填土方后均需清理大门外及市政道路,大门内至冲洗平台及内部道路,冲洗平台内部土方,清理保洁人员由投标单位提供,并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9、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1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万违约金;延期10天以上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连带损失。

10、投标单位不得对现场地貌提出异议,综合单价已包含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杂填土方全部挖运回填(土方运输车辆必须用合法有效的环保车),未经同意施工场地内不得堆土。必要时按照招标单位要求须进行二次土方倒运,并承担所有费用。

11、现场施工大小挖、推土机、压路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需确保招标单位要求,24小时随叫随到,每缺少1台设备罚款2000元;

12、投标单位现场所有人员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统一服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所有小型冲洗设备、水电费及住宿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3、现场施工相关的协调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现场遗留的房屋拆除、绿苗庄稼铲除、周边村民闹事、当地关系协调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等)、场地环境影响(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外运、城管、市容、环保、交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办理相关手续等)、交叉施工影响等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14、禁止渣土车及大型机械在地库顶板进行回填作业,否则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5000元/(车次)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结构造成损坏的全部责任;

15、此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修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前的精修坡)、人工清底、弃土场、渣土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市容维护、扬尘防治等一切费用,合同期内不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16、挖土作业期间洒水降尘工作由投标单位负责,满足环保部门要求不带泥上路,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环保政策、城管要求等导致的土方运输问题,并承担所有费用,发现一次不到位罚款5000元;

17、本工程工期紧,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将切除投标单位剩余工程量重新发包,切除部分费用从投标单位合同款中扣除,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此部分工程验收纳入投标单位范围,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

18、因现场存在问题被招标单位及相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按规定整改的,投标单位按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存在较大质量安全等问题的,给于5000元/次违约处理。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造价、文明创建、扬尘治理、民工工资、渣土运输、环境保护、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被投诉的,给招标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投标单位按1万元/次支付违约金。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弃土点及运输路线开展渣土外运,违反一起,投标单位按5万元/次支付违约金。严禁未取得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红线外土地(含耕地、林地等),每发现一起,投标单位按2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19、因现场存在问题受到合肥市、肥西县管委会以及建管、劳动、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的,投标单位按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20、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土方调配方案,确保土方工程不影响施工工期;因天气影响,土方无法及时外运,为确保施工作业面需多次翻土,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

21、本项目土方运输中产生的涉及渣土消纳处置、土场费、土源费、保洁费、垃圾处理费及相关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22、土方内倒及土方外运的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予调整。

 

 11、其他事项:1、*特别提醒: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2、中标单位须接受大于合同金额的 15%的房产。(1)中标单位为统一主体合同额达到200万元时需在当期签订合同中加入抵房条款(2)中标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签订抵房协议,并办理网签及过户相关手续。(3)中标单位所抵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本合同支付比例,抵房达到一定数后,将优先考虑申报优秀供应商,并享受优秀供应商的相关权利。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9时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30日9时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支付结算量的70%(需提供全额发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三个月支付至已结算款的85%(需提供全额发票),总包单位竣工决算完成后一年内支付至97%(需提供全额发票),留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分包人应承担施工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未发生维修费用的,质保金给予返还,若发生质量维修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因分包单位造成的维修项目,分包单位拒绝维修或无故拖延达事先约定时限的,由项目部安排维修,维修及赔偿费用从分包单位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发函至分包单位,直至将分包单位拉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中标人在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所有税费。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联系人:杨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有限公司院内******办公室) 

招标咨询联系人:,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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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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