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河巴楚县民生渠首下游库得里克防洪工程(EPC)、(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尔羌河巴楚县民生渠首下游库得里克防洪工程已由以喀发改农经【2025】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艾尼·吐尔洪,招标人为巴楚县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镇
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堤1.575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规模为V等小(2)型,对应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001002 |
叶尔羌河巴楚县民生渠首下游库得里克防洪工程(监理) |
90 |
33.5 |
新建防洪堤1.575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规模为V等小(2)型,对应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对本项目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平行检测)。 |
E************001001 |
叶尔羌河巴楚县民生渠首下游库得里克防洪工程(EPC) |
90 |
1600.0 |
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全过程的设代服务,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图纸。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范围内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配套材料的采购(合同约定的甲供设备除外)、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EPC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EPC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设计方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方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EPC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联合体中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施工方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注册地所属省、区颁发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
(4)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已作为联合体参加单位的,不得再以自己单位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现象。
(4)投标人须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投标人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不建议将列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施工单位须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EPC标段中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均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监理单位不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办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联系方式为:(1)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0998-
******;(2)单位名称: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巴楚县迎宾路劳动大厦11楼,联系人:齐蔚蔚,联系电话:0998-
******。
(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1040/)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巴楚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水利局 |
联 系 人: |
张鹏彪 |
联 系 人: |
穆嘉文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