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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2027年度通信运营商信令数据产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南
源发布时间:2025-07-25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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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通信运营商手机信令数据产品服务项目

2、项目背景: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更新迭代,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通信运营商依托自身平台数据采集和整合能力,基于云计算强大的计算能力,对海量实时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多维度挖掘整理、统计分析各地游客数量、构成、出行特征及消费偏好等信息。为提升旅游统计工作的智慧性、及时性、完整性,补充《湖南省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中“大数据统计报表”数据维度,2025年1月我局经市统计局批准设立了《长沙市假日旅游大数据统计报表制度》,其有效期限为3年。该制度新增区县级、景区级数据下钻维度,新增假日数据、入境游数据等内容,用于分析游客画像及行为特点,保障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旅游市场客流量实时监控。为精准支持各级政府决策、资源调度、商户经营,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通信运营商手机信令数据产品服务(时间为2025-2027年,共计3年)。

二、相关标准

1、服务清单

采购类别

类别细分

采购内容

区域下钻维度

时间下钻维度

功能点合计

接口

实时数据

实时全量人口/实时来长客流

市级

实时

1

实时来长客流

监测点级

实时

1

城市流入/流出人口数

市级

实时

1

游客画像

国内游游客来源(省级+市级)(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2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监测点级(月数据即为日数据之和)


假期单日

入境游游客来源(大洲+国家)(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2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监测点级


假期单日

年龄性别(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2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监测点级


假期单日

外市游客来长交通出行方式(大交通:火车、飞机、汽车)(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5

消费能力(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2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监测点级


假期单日

过夜游分析

本省外市游客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分层)(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本省游客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分层)(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本市游客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分层)(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国内游总客流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分层)(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入境游客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分层)(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外省游客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分层)(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本省游客一日游/过夜游客数(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本省外市游客一日游/过夜游客数(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本市游客一日游/过夜游客数(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国内游过夜游/一日游客流数(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入境游客一日游/过夜游客数(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外省游客一日游/过夜游客数(分别数)

市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10

区县级


日新增

假期单日
假期累计

游客行为分析

本省外市游客最喜欢游览的景区商圈TOP20(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假期累计

4

区县级


假期累计

本省游客最喜欢游览的景区商圈TOP20(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假期累计

4

区县级


假期累计

本市游客最喜欢游览的景区商圈TOP20(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假期累计

4

区县级


假期累计

入境游客最喜欢游览的景区商圈TOP20(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假期累计

4

区县级


假期累计

外省游客最喜欢游览的景区商圈TOP20(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假期累计

4

区县级


假期累计

居民出游

常住人口出境游目的地(大洲+国家)(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4

区县级


常住人口出省游目的地(省级+市级)(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4

区县级


常住人口本省游目的地(市级)(总数及分别数)

市级


5

区县级



假期累计

常住人口本省游一日游/过夜游游客总数

市级


4

区县级


常住人口出境游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

市级

2

区县级

常住人口出省游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

市级

2

区县级

常住人口出省游一日游客/过夜游总数

市级


4

区县级


常住人口本省游过夜时长(游客平均停留天数)

市级

2

区县级

热力图

实时数据

长沙市全域热力地图(可缩放,可展示监测点电子围栏,可展示实时全域人数及来长游客数,可展示本日峰值及峰值时刻)

?

?

?

可视化平台

?

以上采购接口数据的可视化展现

?

?

?

假日数据分析报告及报表

?

一年7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

?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内容

(一)数据接口(API)

根据数据内容、时间颗粒度、区域下钻级别三个维度的排列组合,拟提出223个数据采购需求,可抽象浓缩为约30个API接口,具体API数量由供应商组合确定(需求详见附件1)。在合同期限内,API调用次数无上限,API性能要求QPS不低于5且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

要求供应商及时同步省级游客大模型最新数据口径,数据接口在签订合同之后1个月内完成开发交付,交付后3个月为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进入正式运行阶段。正式数据运行阶段为3年,每一年验收一次。当采购方根据上级要求或者实际需求进行数据需求替换或修正算法口径时,供应商需要无条件配合并完成数据回溯,一般情况下当月需要完成算法调整。

1.数据内容

根据调查主体,分为3类:

1)全量在域人口:城市流入人口数、城市流出人口数、实时在域人数;

2)接待游客:游客定义参照国家文旅部相关制度及指引要求。实时外地来长客流量、年龄性别、来长交通出行方式、消费能力;国内游客、外省游客、本省游客、本省外市游客、本市游客、入境游客的总数、一日游游客数、过夜游游客数、游客平均停留时长(平均天数、按天分层)、游客来源分析(省级、市级;或大洲级、国家地区级)、最喜欢游览的景区商圈TOP20。

3)出游游客(长沙市常驻人口的出游去向统计):游客定义参照国家文旅部相关制度及指引要求。离长本省一日游游客、离长本省过夜游游客、出省游游客、出境游游客的出游目的地分析(本省外市、外省及外省城市、境外大洲及国家地区)、各类目的地的出游平均停留时长(平均天数)。

2.时间颗粒度:实时数据、日数据、日新增数据(与前一日去重)、假日日数据、假日累计数据、月数据。实时数据用于全年文旅市场实时监管,日数据(自然日)用于特定时段的数据临时分析,日新增数据用于智慧文旅平台年度累计数据的实时更新,假日数据(中午12:00-后一天中午12:00)用于假日分析监测,月数据(日数据按月去重)用于支持季度数据(月数据直接加和)测算及较长时间段的趋势分析对比。

3.区域下钻级别:长沙市全域、长沙市区县级区域(9个行政区域+1个长沙乡村游虚拟区域)、景区商圈(第一年数据区域140个,第2-3年每年增长区域原则上不超过20个,新增监测点算作服务升级优化维护工作量,不计入合同成本测算)。

(二)实时热力图、数据可视化平台

1.实时热力图:每10分钟更新一次,数据延迟时间不大于30分钟的长沙市全域人数及外地来长游客(排除长沙常驻人口)热力图。热力图还需提供全域人数、外地来长游客人数、全市景区场馆实时游客数(排除景区周围的常驻人口,本地外地游客均被统计)、当日外地来长游客人数峰值及其对应时刻;可完成景区商圈电子围栏边界展示等基础交互功能;应提供可嵌入长沙市政务外网环境网页的访问模式和互联网环境下的移动终端网页访问地址;应根据长沙市智慧文旅平台前端(图形版用户交互界面)风格进行定制化适配。

2.数据可视化平台:根据实际需求变动,每年至少完成30%的全量数据需求内容可视化展示,由采购方进行确认。如供应商有上述需求之外的数据可视化内容,也需告知采购方进行选择,该部分内容也可算入可视化工作份额。第一年拟完成的专题页为假日数据分析专题,后续主题待定。

(三)数据分析校准服务

该数据指接口数据、热力图网页渲染图像及展示数据,及供应商数据可视化平台所展示数据。

1.数据存储:项目周期2025-2027年度,要求回溯2024年相关数据用于同比。数据存储分为两类,一是节假日数据,要求从原始数据到过程运算数据全量存储;二是平日数据,要求存储原始数据180天,计算过程数据至少保存2年,便于同比、回溯。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特定活动期间采购人可要求开启临时假日模式,该模式下数据存储等同于公众假日模式;一次临时假日模式一般不超过10天,一年内的临时假日模式原则上不超过3次。

2.数据校准

1)第三方数据回归:数据产品接口交付后3个月为试运行期,根据第三方票务数据、住宿数据、国家机关出入境数据等来源比对分析手机信令数据,完成校准,以试运行期结束时确认的数据模型为最终交付产物。

2)电子围栏数据校准:如区域名称、地址、区域边界坐标、区域中性点坐标、区域面积等;对于已确定的区域,需提升区域边界精度,并更新相关区域信息(区域内基站数、停留判定规则等)。

3)数据回溯:如省级数据模型发生修改,原则上需要回溯过去一个自然年(365天)的数据。供应商应考虑数据存储成本、回溯计算成本,预留计算资源。数据回溯需求一旦发起,某个节假日数据要在下一个公众节假日来临前3天完成回溯;平日数据回溯请供应商制定计算资源配置计划,原则上每个季度数据汇总时需要完成同比数据回溯。

4)数据及时性:数据计算结果应及时通过API接口吐出,如果接口返回为空或者异常报错即视为未及时提供数据。例如接口响应大于10秒、返回超时或异常错误等代码、热力图渲染大于60秒等情况。实时级数据要求每10分钟产出一次,延时不超过30分钟;日数据、日新增数据要求最迟T+1天16:00前产出;节假日数据、节假日累计数据要求当日16:00前产出;月数据要求每月3日前提供,如遇公众节假日可顺延3日提供。超过以上期限则视为数据交付延迟或连续1小时内一个或多个接口累计出现5次超时或异常错误,即为数据异常。

5)数据异常处置

当数据计算运行过程、产出结果、接口响应出现异常,供应商应通过自动化数据监控巡查尽早发现,通过短信、系统弹窗等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内部工作人员及时处置,与采购方确认数据是否可信或通报采购方数据不可用。例如,实时数据如果波动超过过去7天最高值或最低值的50%则视为异常;日数据(自然日、假日)波动超过过去7天平均值的50%则视为异常;月数据波动超过上月30%则视为异常。

豁免情形:如供应商因内部技术调整导致数据将延迟交付,请至少提前1日邮件通知采购人并明确数据恢复时间。异常数据如不可恢复或未及时恢复,将影响项目结算金额。

处理时限:如采购方发现数据异常,供应商应通过微信、邮箱、服务电话热线等多种方式提供7天*24小时的服务支持,要求30分钟有人开始处置问题,节假日数据异常2小时内解决,平日数据异常时段不超过24小时。供应商巡查发现的数据异常问题也需及时通知采购方,处理时限也如此规定。

事故定义及扣款:实时数据异常(含热力图渲染结果异常,断流、数值异常偏大或偏小、接口响应超时)超过2小时、假日数据交付延迟超过2小时、日数据交付延迟超过1天、月数据交付延迟超过3天、日数据和月数据异常且无法恢复的情况均视为数据严重事故。本次数据采购3年共计1095天,一次严重事故根据影响的自然天数计算,如果修正的数据未交付则仍持续计算影响天数,每一个发生严重事故的自然天对应扣除千分之一的项目金额。事故赔偿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40%,一旦达到最高限额且仍无法按期提供服务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事故计算案例:

1,在5天内,实时数据接口响应超时48小时,横跨3个自然日,则扣除千分之三的项目款。

2,在5天内,实时数据断流48小时,横跨3个自然日,同时日数据出现2天异常,且与上述实时数据异常的自然天相同,则扣除千分之三的项目款。

3,某区县接待游客日数据发生异常,计算结果偏大,从异常结果第一次产出的当天到所有异常数据(因供应商未及时发现异常,共影响3个自然日数据)完成修复共花费10天,期间无其他数据异常发生,则扣除千分之十的项目款。

事故跟踪从数据试运行阶段结束时开始计算,每月10日前供应商提供前一个自然月的数据自查报告,采购方对该报告进行复查及确认。

6)数据清洗

供应商应对数据进行重新审查和校验,目的在于删除重复信息、纠正存在的错误,并提供数据一致性。具体预处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纠正错误、删除重复项、统一规格、修正逻辑、转换构造、数据压缩、补足残缺/空值、丢弃数据/变量等数据处理流程。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错误处理、数据残缺处理、数据异常处理、数据重复处理、数据噪音处理服务内容。如未完成数据清洗导致数据异常,处理时限与“(5)数据异常处置”第三段“处理时限”要求一致。

3.算法口径文档及宣讲:根据省级游客大数据模型相关标准、市级相关需求,梳理各接口算法口径,形成文档。每年度项目验收前口头汇报宣讲一次,收集各处室需求,为来年需求整理做准备。

4.节假日报告及报表:当3天以上的公众节假日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以节假日数据接口为主要口径,综合其他业务线大数据能力,形成假日信令大数据报告,其中统计分析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对比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描述统计分析、推断统计分析和多维度拆解分析。根据《长沙市假日旅游大数据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公众节假日的每日16:00前报送当日应报送的全部表格,节假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盖章版本报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数据接口在签订合同之后1个月内完成开发交付,交付后3个月为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进入正式运行阶段。正式数据运行阶段为3年,每一年验收一次。?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交付方式

1.API接口:200余个数据需求对应的信令数据大数据挖掘结果以数据接口形式共享。数据模型搭建规则和数据维度以签订合同之后确定的最终实施方案(数据试运营阶段结束里程碑)为准。

2.热力图及数据可视化平台访问权限:在互联网区域可访问的实时游客及在域人口热力图,在政务外网环境可访问的通信运营商自有在线旅游大数据可视化平台。

3.节假日大数据报告及报表:包括每年7个公众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报告,3年共计21份大数据报告。如当年有部分假日无调休(假期仅有1日)或多个假日合并(例如中秋国庆8日连休),则对应大数据报告转换为某项特定需求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交付时间为采购方正式提出需求函件后的一个月内,建议半个月内先交付报告框架及初稿。节假日电子版报告请于节假日后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请盖章2份用于年度项目验收。根据《长沙市假日旅游大数据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公众节假日每日16:00前报送当日报表,节假日后3个工作日提交盖章版本。同时,每月提供数据质量自查报告及月度数据汇总报告(盖章版),用于阶段性数据汇总。

二、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

本项目数据保密工作要求较高,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用户的保密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对于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用户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2.知识产权与数据共享权限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使用权,源代码的知识产权仍属于供应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工作的通知》,API数据落入长沙市智慧文旅平台后,如有其他政府部门来函申请使用相关数据,采购人可提供离线文件;实时级别的数据共享需征求数据生产方同意。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投标方案要求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基础数据准备方案、数据模型描述、数据核查方法(列举至少5条可能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数据回溯方法、人员配置方案(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具体分工及职责、团队人员专业能力认证、团队人员管理制度、团队人员数据保密措施)、数据管理方案(数据有效性管控、数据管理流程)。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验收方式为分批次验收:3次,每一年验收一次。?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

4、项目验收符合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验收不合格时,供应商需返工直至合格,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30%合同款支付,正式数据运行阶段满一年且通过年度验收后完成30%合同款支付,正式数据运行阶段满两年且通过年度验收后完成30%合同款支付,正式数据运行阶段满三年且通过年度验收后完成10%合同款支付。如当年出数据严重事故造成扣款的,在当年的付款金额中进行扣除。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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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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