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002
本项目于2025年7月28日8:3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崇阳溪沿线风貌提升项目:①镇区电力设施改造;②崇阳溪沿线及九曲高速口至马埠头沿线景观绿化;③附属配套设施。(2)南岸村风貌品质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①武兴线(X831)K63+864~K66+384(南岸村探源点道路)长约2.52km路面“白改黑”,沿线绿化提升改造;②景观节点提升改造。(3)兴田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徐大线(X857)K14+815~K19+089(兴田马埠头至将口交接处)长约4.27千米路面“白改黑”,两侧立面改造。(4)黄土村风貌品质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徐大线(X857)桩号K11+700至西郊村1.14千米道路硬化提升,两侧立面改造。
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具体项目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可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和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批设计、分批建设、分批结算等,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张志勇(组长)、胡敬雄、肖毓胜、郑占茶、张维、林碧强、林熙。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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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1)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仟壹佰壹拾贰万伍仟零柒拾肆元整(¥******元)。
(2)项目总负责人:蓝友灿(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闽************;
(3)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阶段不超过3个月,施工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
(4)质量要求:(1)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5)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日期 | 建设单位 |
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标段 | 合同金额77750.8174万元 | 2023年10 月8日 | ******有限公司 |
国道G228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合同金额19638.4037万元 | 2022年11 月18日 | ******有限责任公司 |
6、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1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
7、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改法规〔******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武夷山市兴田镇兴田村湖山路37号
电话:******
联系人: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电话:0591-******、******
联系人:陈女士、吴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武夷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武夷山市环岛西路125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